2020年,市财政预算安排乡村振兴示范建设补助资金1500万元,计划用于工作力度大、成效明显的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、园坑村等24个村项目建设资金补助。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:
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30万元(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)
芗城区浦南镇园坑村30万元(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)
芗城区浦南镇松州村15万元
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30万元
龙海市隆教乡白塘村30万元(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)
漳浦县深土镇近院村20万元(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)
漳浦县长桥镇潭阳村20万元(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)
漳浦县赤土乡浯源村20万元(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)
云霄县东厦镇佳洲村20万元(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)
云霄县东厦镇长洋村20万元(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)
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20万元(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)
诏安县红星乡新林村20万元(建档立卡贫困村)
诏安县西潭镇美营村30万元(少数民族村)
平和县秀峰乡三联村30万元(建档立卡贫困村)
平和县坂仔镇西坑村20万元(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)
平和县国强乡岩坑村15万元(建档立卡贫困村)
平和县九峰镇眉山村15万元(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)
南靖县金山镇荆美村15万元(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)
南靖县山城镇元湖村20万元
华安县湖林乡岛濑村30万元(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)
华安县新圩镇黄枣村20万元(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)
长泰县岩溪镇上蔡村20万元(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)
长泰县岩溪镇珪后村20万元(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)
古雷开发区沙西镇高山村30万元(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)
上述补助资金共计540万元,从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中支出。
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,即2020年8月26日-9月3日,凡对上述方案有意见者,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委乡村振兴办反映。
接待时间:工作日8:00-12:00,14:30-17:30
联系人:吕智鹏 联系电话:0596-2029120
漳州市农业农村局
2020年8月26日